邁克爾職介網調查顯示,65%的大學生第一份工作持續時間不到一年。其中,不到半年就走的占37.98%,僅9.3%的大學生能堅持兩年以上。閃辭的原因,主要是缺乏發展空間、工作內容單調乏味和工資待遇不理想。
就業與辭職是雙向選擇,用人單位與大學生都有權選擇對方,也有權利辭退對方。這種雙向選擇有利于勞動者流動,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。通常,受過高等教育的人,對就業的期望值較高。如果職業不稱心,待遇差,看不到日后的發展前景。一些大學生當然要考慮閃辭,重新選擇職業角色,畢竟這是一輩子的大事。從前述的角度看,閃辭有其合理性,不宜簡單地指責大學生閃辭是挑三揀四,"吃不了苦"。
閃辭是"雙刃劍",也有其負面效應:"閃辭"不利于職業技能的積累與提高,頻頻"閃辭"浪費時光,給用人單位以職業忠誠度差的印象,影響再就業;"閃辭"增加了或浪費了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成本,如,一些用人單位對剛剛招進來的大學生進行了培訓,正準備獲取培訓后的用人效益,大學生卻"拜拜"了,用人單位的培訓成本"打水漂"了。
剛就業的大學生應當看到:當下,就業形勢嚴峻,生活成本高、壓力大,能找到一份工作并不易。稱心如意的職業也不可能一蹴而就,需要慢慢地找。有些職業堅持一段時間后,慢慢適應了,就會發現正是適應自己的好職業。因此,剛就業的大學生不宜輕易"閃辭",不妨先找個活干著,掙一份工資養活自己,積累職業技能,培育人脈,冷靜觀察。一旦發現更適合自己的職業再考慮"跳槽"不遲。對于用人單位來講,不應把大學生當成簡單的勞動力,而應予以人文關懷,著力提高待遇,改善大學生的工作環境,創造條件讓大學生施展才能,讓大學生看到職業的希望之光。如此,用人單位與大學生均會避免"閃辭"的負面效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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